為進一步加大優秀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優化灌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拓寬青年干部人才源頭儲備渠道,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相關要求,經研究決定,灌云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2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的具體崗位信息、資格要求等,詳見《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事業單位2025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報考人員可登錄灌云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yun.gov.cn)查詢、下載《崗位表》及相關附件。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記錄;
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素養,符合崗位所需的品行要求;
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出生日期范圍為1989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17日);其中,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出生日期調整為1984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17日),年齡計算方式保持一致。
(二)專業與學歷條件
具備《崗位表》中對應崗位要求的專業資格條件,專業審核依據《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對于專業參考目錄及招聘條件中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結合崗位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課程及研究方向,綜合認定是否符合報考資格;
若專業名稱因院校調整發生變更,報考人員需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調整前后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的書面證明,經認定后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學歷學位須為國家承認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三)“2026年畢業生”相關認定
“2026年畢業生”指2026年畢業且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202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可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高校出具的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歷、專業、預計畢業時間”等信息的在讀證明)及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截止時間可放寬至2026年12月31日;
國(境)外2026年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截止時間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認證;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認證、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的崗位,聘用后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若參加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的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后1年內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的崗位;
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須與招聘崗位專業或類別要求一致)。
(四)特殊崗位要求
應聘崗位代碼為G13-G20的人員,須具備與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若暫未取得,可先行報名,但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所有崗位均無戶籍限制;
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及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及江蘇省相關規定執行;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6屆畢業生(全日制在讀學生除2026年應屆畢業生外,不得報考;非全日制在讀學生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在讀經歷,保證聘用后可全職在崗,若虛報瞞報,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與招聘事業單位負責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需回避的崗位;
2026年4月17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國家及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負責,采取網絡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安排
1.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10月9日上午9:00—2025年10月16日中午12:00(節假日正常受理);
報名網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灌云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訪問);
操作要求:報考人員需按平臺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材料,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K~100K)。
2.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資格復審當天對應時段內(具體以資格復審通知為準);
報名地點:資格復審現場(詳見本公告“資格復審”部分);
材料要求:報考人員需攜帶《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事業單位2025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3)紙質版(正反面打印)及電子版,同時提供崗位所需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填寫信息并提交材料。
3.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將依據本公告及國家、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對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及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即報名成功;若對初審意見有異議,須在現場報名結束前向負責資格審核的單位陳述申辯(政策咨詢電話詳見下文);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灌云縣委組織部:0518-88109905
灌云縣財政局:0518-88813125
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518-88166000
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0518-88986555
灌云縣教育局:0518-88852016
(二)資格復審
1.復審對象
通過網絡報名的報考人員,須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同步進行資格復審。
2.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10月17日上午08:30—12:00;
地點:四川大學望江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一環路南一段24號)就業指導中心一樓廣場;
聯系方式: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3.復審材料
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
《報名表》電子版(存儲于U盤)及紙質版(本人簽名確認);
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學歷學位材料:
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02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證書的,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院校蓋章)或在讀證明(含關鍵信息)、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國(境)外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報考崗位要求黨員身份的,需提供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
《“2026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4,本人簽名確認);
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具體以《崗位表》要求為準)。
4.復審要求
報考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資格復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方可參加后續考試;
對復審意見有異議的,須在復審結束前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陳述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
(三)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復審等環節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初審的,可在報名期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須保證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均終止招聘程序;
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若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相關調整情況將于考試前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統一公示,報考人員需及時關注。
四、考試
本次考試以面試為主,根據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設置是否增加初試環節,具體安排如下:
(一)初試(如需)
若某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超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的10倍(不含10倍),將在面試前增加初試環節:
考試形式:筆試;
成績作用:初試成績僅作為確定面試人選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
人選確定: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0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需關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二)面試
1.面試形式及內容
G01-G12崗位: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知識儲備、業務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儀容儀表等,由中共灌云縣委組織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G13-G20崗位:演課,面試內容為對應學段、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與職業素養,由灌云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2.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根據競爭情況設定:
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人數≤崗位擬招聘人數),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已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人數>崗位擬招聘人數),合格分數線為50分;
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當場告知報考人員。
3.面試要求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按時參加;
未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考察與體檢
(一)人選確定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相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行確定),按加試成績確定人選。
(二)考察
組織主體: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負責;
考察依據: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考察內容: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工作)表現、遵紀守法情況、廉潔自律情況等,同時查閱個人檔案,形成考察報告。
(三)體檢
組織主體: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統一組織;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體檢要求:入圍人員需按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遞補規則
若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需提交書面放棄說明)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提出遞補意見,報中共灌云縣委組織部或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可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成績相同的,按加試規則處理)。
六、公示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根據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面試成績及排名等。
公示期間若出現爭議,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單位)調查處理,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若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在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本部門)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聘用
(一)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包含試用期)。
(二)試用期管理
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受聘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服務期要求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須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其他要求
被聘用人員若與原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其他協議,須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協商解除,確保按時到崗;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或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八、招聘工作紀律
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等環節中,若存在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第二章規定處理;
招聘單位及招聘工作人員若存在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第三章規定處理;
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干預招聘工作,確保招聘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九、監督與舉報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設立監督及舉報電話:
灌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監督電話):0518-80519137;
中共灌云縣委組織部(舉報電話):0518-88992230;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事業單位2025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x
附件2-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附件3-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事業單位2025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
中共灌云縣委組織部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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